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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導則 (試行)

        發布時間: 2023-04-07 16:35:54 瀏覽量: 0

         

         

         

         

         

         

         

         

         

         

         

         

         

         

        蘇省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導則

        (試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  總則

         

        1.0.1  編制目的

        滿足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碳、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綠電替 需求,  促進太陽能熱水、光伏建筑一體化的高水平應用, 定本導則。

        1.0.2 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江蘇省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與工業建筑 或增設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時的設計、施工、驗收與運 維護。  農村建筑可參照執行。

        1.0.3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高效。設備系統要滿足人民群眾安全舒適、 能減碳的使用需求,倡導太陽能光伏光熱產品與建筑構造一 體化發展向, 提高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的功能性、可靠性。 優化技術和設備選型,實現全壽命期內綜合效益最優。

        整體推進,效率優先。樹立系統觀念,確保新建建筑太 能熱水、光伏系統與建筑工程統一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 驗收、同時投入使用。優選高能效設備,不斷提高太陽能 統綜合利用效率。

        造型觀,易于維護。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發展的理念, 太陽能系統設計、安裝要做到與建筑風貌、周邊環境協調、 ,便于維護、設備更換和技術升級,倡導智慧運行,產能單

         

         

         

         

        計量。

        1.0.4  主要內容

        太陽能光光熱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安裝,  并與光儲 柔系統協同增效,  重點內容包括系統設計、施工和安裝、系 調試、系統驗收、系統智慧運維等。

        1.0.5  與相關標準規范的關系

        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與運行維護 , 除參本導則外,  還應符合國家和江蘇省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 定。

         

         

         

         

        2 名詞解

         

        2.0.1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with solar energy

        system

        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納入建筑構件體系,與建筑同步 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運行管理,實現二者的有機 合,  做到安全、節能、  美觀。

        2.0.2 集中供熱水系統 collectiv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集中的貯水箱供給一幢或幾幢 建筑物所需熱水的系統。

        2.0.3 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 collective-individu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一幢建筑物 所需熱水的系統。

        2.0.4 分散供熱水系統 individu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分散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各個用戶所 水的小型系統。

        2.0.5 太陽能保證率 solar fraction

        中由太陽能部分提供的熱量除以系統總熱負荷。

        2.0.6 光伏組件 photovoltaic module

        有封裝及內部聯結的、能單獨提供直流電輸出的最小不 分割的光伏電池組合裝置。

         

         

         

        2.0.7 光伏陣列 photovoltaic array

        干光伏組件或光伏電池板在同一機械和電氣上按一定方    式組裝在一起,   并且有固定的支撐結構而構成的直流發電單位。 基、太陽跟蹤器、溫度控制器等類似部件不包括在陣列中。    2.0.8 孤島效應 island effect

        并網型光伏系統中,當公共電網失壓或斷開時,光伏系    仍作獨立電源對公共電網中的某一部分線路繼續供電的狀態。

        2.0.9 并網型光伏系統 Grid-connected PV system

        與公電網聯接的光伏系統。

        2.0.10  離網型光伏系統 Stand-alone PV system

        與公共電網聯接的光伏系統,也稱獨立光伏系統。

        2.0.11  構件型光伏系統 elemental photovoltaic module

        與建筑構件組合在一起或獨立成為建筑構件的光伏構件, 標準普通光伏組件或根據建筑要求定制的光伏組件 (雨篷

        件、遮陽構件、欄板構件等)。

        2.0.12  安裝型光伏系統 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  ( BAPV ) 在屋或墻面上架空安裝以及在墻面上安裝的光伏組件。

        2.0.13  建材型光伏系統 material photovoltaic module

        太陽能電池與瓦、磚、卷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復合在一 成為不可分割的建筑構件或建筑材料,  如光伏瓦、光伏磚、 伏屋面卷材、玻璃光伏幕墻、光伏采光頂等。

        2.0.14  光儲直柔系統 photovoltaics, energy storage, direct current

         

         

         

         

        and flexibility system (PEDF)

        配置筑光伏和建筑儲能,采用直流配電系統,且用電設 具備功率主動響應功能的新型建筑能源系統。

        2.0.15  建筑電力交互 grid-interactive building (GIB)

        以城電網指令為約束條件,通過建筑整體用電柔性實現 需求與供給側動態平衡的技術。

        2.0.16  建筑儲能系統 building energy storage system

        置在建筑基地內,服務于建筑整體用電柔性調節的分布 能系統。

        2.0.17  系統拓撲 system topology

        民用筑直流配電系統中城市電網、光伏、儲能和用電負 四者的物理布局與相互連接方式。

        2.0.18  用電柔性 demand flexibility

        根據電力交互需求進行實時用電功率調節的能力,  分為設 備用電柔性和建筑整體用電柔性。

        2.0.19  直流母線 direct current bus

        設備和配電回路以并列分支形式接入的開放通路,  承擔主

        配電作用和功率傳送任務。

        2.0.20  電能變換器 power converter

        利用率半導體器件實現電能變換控制的電力電子裝置, 稱變換器。

        2.0.21  建筑整體用電柔度 electrical demand flexibility of building

         

         

         

        建筑根據柔性調節信號,   自身運行功率主動變化的幅度與 不接柔性調節信號狀態下的用電功率的比值。

        2.0.22  設備用電柔度 electrical demand flexibility of equipment

        用電設備根據柔性調節信號,主動變化后的運行功率與 額定功率的比值。

        2.0.23  功率主動響應 active power response (APR)

        備根據直流母線電壓變化,通過調整工作狀態改變自身 電功率,對直流配電系統功率調整需求主動做出的響應。    2.0.24  建筑電動車交互 building to vehicle to building ( BVB)

        通過電樁為電動車充電,或通過充電樁從電動車取電, 建筑用電與電動車充放電耦合的技術。

        2.0.25  紋波系數 ripple factor

        電壓或電流中交流分量與直流分量之比,  以百分數表示, 括紋波峰峰值系數和紋波有效值系數。其中,紋波峰峰值系 為交流分量峰峰值與直流分量之比:紋波有效值系數為交流 量有效值與直流分量之比。

         

         

         

        3 規劃與設

         

         

         

        3.1  規劃設

         

        3.1.1 太陽能系統規劃、設計應充分考慮資源、氣候、場地條件, 筑設計、景觀設計相融合。

        3.1.2  建筑項目應根據使用功能、用能需求規劃設計太陽能熱水、 光伏系統的應用規模和形式,并滿足下列要求:

        1  建筑布局和體形設計宜為設置朝南、南偏東、南偏西 陽能集熱器、光伏組件提供便利條件。組件的安裝部位應避 環境、建筑或建筑構件的遮擋。居住建筑日照分析時應考 慮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設備高度。

        2  若太陽能集熱 、集電設備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光污染, 應進行光污染模擬分析,  并采取防治措施。

         

        3.2  建筑設

         

        3.2.1  太陽能系統設計與建筑設計需同步開展, 并滿足下列要求:

        1  太陽能光熱、光伏組件的外觀、色彩設計宜與建筑協調 ,鼓勵光熱、光伏系統采用裝配化設計。

        2  優先選擇性能可靠、造價合理的建材型太陽能集電一體 設備作為建筑物的墻面、屋面、外窗、遮陽、欄板等構成部 分。一體化設備除滿足相關部位的基本功能和設計規范要求外,

         

         

         

        還需滿足防水、通風、隔熱、防潮、防雷電、抗()風及抗震 要求。

        3  能熱水、光伏系統管線穿越建筑物圍護結構時,   加強防水、防火、保溫等構造措施。

        4  設置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部位,  應設置方便安全的 、安裝通道。居住建筑應避免太陽能熱水系統管路穿越其 他住戶室內空間,  或裸露在立面外部,  管道設計應確保檢修時 不影響其他住戶。

        3.2.2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設計要

        1  建筑平屋面設置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時,  需滿足下列 求:

        1 ) 設置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建筑平屋面宜設計為上 人屋,  或設置安裝、檢修通道;  上人屋面中設置太陽能 熱水、光伏系統的場地應與人員活動場地有隔離裝置。

        2 ) 提升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支架與屋面結構連接的 ,并在連接處進行可靠的密封防水處理。

        3 )  系統管線穿線屋面處應預設出屋面管井或防水套管, 管穿越管井井壁及防水套管與屋面交接處宜進行可靠 密封防水處理。

        2  太陽能集熱、集電設施作為建筑坡屋面構件時,  需考慮

        下列要求

        1 ) 集熱、集電設施應模塊化并具有易更換性;

         

         

         

        2 ) 統籌配置具備主動或被動散熱功能的集電設施;

        3 ) 其系統組成的保溫隔熱性能應滿足建筑屋面的設計要 求,  度、剛度、保溫、隔熱、防水、排水、外觀、使 用安全和防護功能應滿足相關要求;

        4 )  當集熱、集電設施順坡嵌入坡屋面時,  應提升屋面保 溫、隔熱、防水、排水等整體性能要求,  并在嵌入處采取 獨立、可靠的排水構造措施;

        5 ) 屋面應具備防止集熱、集電設施內物質滲漏下滴的安 全使用保障措施;

        6 ) 屋面應具備防止因熱脹冷縮而發生振動、聲響的構造 施;

        3  建筑坡屋面額外設置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時,  需考

        下列要求

        1 ) 單坡屋面中天窗、煙囪和排氣管等凸出物應設置在集 熱、集電設施的背光面,  如無法躲避,  應考慮科學避讓 應對遮陰問題;

        2 ) 雙坡屋面用于設置集熱、集電設施一側的坡屋面避 置天窗和煙囪、排氣管等凸出物;

        3 )  多坡和復雜坡屋面形狀應相對完整,  且面積應滿足太 陽能集熱、集電設施的面積要求;

        4 ) 應設置用于太陽能集熱、集電設施安裝搬運和檢修 護的上屋面通道。無條件設置上屋面通道時,  應設計其他

         

         

         

        用于太陽能集熱、集電系統安裝搬運和檢修維護的方式; 5 ) 集熱、集電設施順坡架空設置在坡屋面時,  與屋面的 間隙不宜大于  100mm,  并不得影響屋面的防水、排水功 能;

        6 )  坡屋面檐口附近宜設置平行于檐口或高度不低于 200mm 的防護構件或防護網,且做好防腐、防銹措施;  7 )  當坡屋面上設有天窗時,  集熱、集電設施的位置與尺 寸宜與屋面天窗統一設計與布置;

        8 ) 坡屋面屋面板以上各構造層組成材料,  其燃燒等級不 宜低于 B1 級。

        4  光伏組件應用于幕墻時,  需考慮下列要求:

        1 ) 幕墻的立面形式及光伏玻璃的選擇可根據建筑立面的 要進行統籌設計,  光伏組件應采用鋼化玻璃,  光伏組件 宜符合幕墻構件模數;                                             2 )采用中空玻璃+光伏組件的光伏幕墻應用場景, 應科學 評估論證光伏散熱問題,  并符合現行相應標準《建筑用 能光伏中空玻璃》(GBT 29759);

        3 ) 光伏幕墻應具備不低于普通幕墻的強度,  以及具有同 等保溫、隔熱、防水等建筑熱工性能,  保證幕墻的整體性 能;  光伏幕墻玻璃應盡量避免遮擋建筑室內視線,  并與 遮陽、采光、通風統籌考慮。

        5  陽臺、墻面設置太陽能集熱、集電設施時,  需考慮下列

         

         

         

        求:

        1 ) 陽能集熱、集電設施可設置為 75。傾角;

        2 ) 設置在陽臺、墻面上的集熱、集電設施,  支架需與陽 臺欄板或墻面上的混凝土或鋼構件牢固連接; 宜采取可靠 安全的抗風壓、防沖擊、防墜落措施;

        3 )  由集熱、集電設施構成建筑陽臺欄板時,  陽臺欄板的 強度、剛度、高度、外觀、使用安全和防護功能宜滿足建 陽臺的設計要求;

        4 ) 光伏組件與墻面的連接不應影響墻體的保溫構造和節 效果;

        5 ) 墻面光伏組件的引線穿過墻面處,  宜預埋防水套管; 穿墻管線不宜設置在結構柱處。

        6 應用于建筑遮陽板或其他構件的太陽能集熱、集電設施 需符合下列要求:

        1 ) 當集電設施作為建筑遮陽板時, 其強度、剛度、外觀、 使用安全和防護功能應符合建筑設計要求,并與墻體的混 凝土或鋼構件牢固連接,  且進行遮陽性能計算;

        2 )  當建筑遮陽板上設置集熱、集電設施時,  集熱、集電 支架與遮陽板或后墻上的混凝土或鋼構件之間需牢 連接;

        3 )  由光伏組件構成雨篷、檐口和采光頂時,  應具備使用 所需的強度、剛要求,  并具備空中墜物對其造成的破壞

         

         

         

        落物不至于傷人的安全性能。

        7  貯熱水箱、光伏蓄電池的設備間或場所,  應符合下 要求:

        1 )   設備間的凈空應滿足設備廠商的相關技術規定;

        2 )   設備間的門寬及通道應滿足設備檢修和設備搬運 需要; 對有大型設備搬運要求的設備間宜預留安裝孔,   采取圍護墻體后期砌筑的技術措施;

        3 )   集熱設施的設備間不得與需要干燥的房間連通, 集熱、 電設施的設備間均不得與兒童活動的房間相通;

        4 )   集熱設施設備間的圍護墻體的四周宜設置混凝土 ,且設置可靠的防水措施;

        5 )   設備間應具備完善的防水、排水設施和設備操作照明 設施;

        6 )   設備間與集熱、集電設施之間的連接管線不得影響建 物內人員的疏散;

        7 )   光伏蓄電池的設備間應采用不燃建筑材料,頂棚宜做 頂,  不宜采用吊天棚、折板或槽型天花板,  且照明燈 應為防爆燈,室內不應裝設開關和插座;

        8 )   設置貯熱水箱、光伏蓄電池的其他場所,  宜設有滿足   設備安裝搬和檢修維護的通道和工作平臺,應具備集水、 排水設施、設備操作照明設施。

         

         

         

        3.3  結構設計

         

        3.3.1  結構設計要求

        1  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主體結構及其構件需進行結構安 設計或復核。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或改造已安裝的太陽能 熱水、光伏系統,  應經過結構計算復核,  并滿足其它相關的使 用及安全性要求。

        2  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結構設計時需計算重力荷載、風 荷載,且風荷載的體形系數 vs 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 載規范》 GB 50009 中局部風壓體形系數取值;  外表面負壓區取 值不宜小于 2.0。

        3  光伏采光頂結構構件的結構計算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  《采光與金屬屋面技術規程》JGJ 255 的有關規定。光伏幕墻  構件的結構計算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JGJ 102 的有關規定。

        4  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的屋面宜按上人屋面進行設計。 當不按上人屋面進行設計時,  屋面活荷載應增加 5kN/m2。當貯 水箱集中布置時,  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在部位活荷載。

        3.3.2  連接件設計要

        1  新建建筑在安裝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時, 主體結構設計 預先設置承載熱水、光伏系統的構件、埋設預埋件或其它連 件。

         

         

         

        2  預埋宜在主體結構施工時同時埋入。預埋件的位置應準 ,  連接件與主體結構的錨固承載力設計值應大于連接本身的 承載力設計值。

        3  沒有條件采用預埋件連接時,宜采用其它可靠的連接措 ,并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

        4  太陽能熱水、光伏系統與主體結構采用后加錨栓連接時, 宜符合下列規定:

        1 ) 錨栓產品應有出廠合格證;

        2 ) 碳素鋼錨栓應經過防腐處理;

        3 )  應進行承載力現場試驗,必要時要進行極限拉拔試驗;

        4 ) 每個連接節點不應少于 2 個錨栓;

        5 )  錨栓直徑應通過承載力計算確定, 并不應小于 10mm。

         

        3.4  電氣設計

         

        3.4.1  太陽能熱水系

        1  太陽能熱水系統中使用的電器設備應具備剩余電流保護、

        地和故障或檢修時切斷電源等安全措施。太陽能熱水系統宜 用供電回路。安裝在浴室內且內置電輔助加熱設置的太陽 能貯熱水箱性能宜符合電熱水器產品的相關要求和規程,   同時 加熱系統回路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  保護工作電 值不得超過 30mA。

         

         

         

        2  太陽能熱水系統電氣控制線路宜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 ,其出屋面處應方便接線及檢修,并采取防水措施。

        3  獨立設置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如不處于建筑避雷系統保護 圍,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程》GB 50057 要求增設防雷設施。防雷裝置的接地宜利用建筑原有接地裝 置,  無法利用時應設置專用接地裝置,  專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 不應大于 。

        4  全日供熱水的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自動控制分為太陽能熱 系統控制、輔助加熱系統控制和熱水供應系統控制三部分, 用標準工業控制儀表單元組合或單片機技術集成,  或采用 算機通信遠程集群控制。室內電氣控制裝置宜與水系統控制 置協調、統一,  并應便于接線與操作。

        3.4.2  太陽能光伏系

        1  光伏系統中所用直流電纜應清晰標識,且不應與交流線纜 用架橋。直流線纜和交流線纜可敷設在同一豎井內,  但應分 (槽) 敷設。

        2  既有建筑中增設光伏系統,  原有電纜通道預留空間不足, 需新增電纜通道時,  應對既有建筑的結構安全、電氣安全距 進行驗算。

        3  能光伏等組件外露時,可導電部分宜與建筑物防雷接 系統有可靠的連接。

        4  直流光伏發電系統宜采用電化學儲能,  包括儲能電池

         

         

         

        、儲能變流器、電池管理系統。

        5  交流光伏發電系統宜采用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容量超過 200Ah 時,宜設置專用的蓄電池室。鉛酸蓄電池室 事故排風措施,并設置防淹、排水措施。

        6  流配電系統的組成應包括電源設備、配電設備、用電設 、直流微機型繼電保護、監控系統等。設計時應以實現建筑 電力交互為目標,  做到建筑光伏、建筑儲能、用電負荷與城市 網供電的動態平衡。

         

        3.5  太陽能熱水系統給水排水設計

         

        3.5.1   當使用生活用水水箱作為給太陽能集熱器的一次補水水 ,  生活飲用水水箱的容積和設置位置應滿足集熱器一次補 所需的水量、水壓要求。

        3.5.2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線布置宜組織有序、安全可靠、易 。新建建筑中豎向管線宜布置在豎向管道井中。

        3.5.3 在既有建筑上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或改造太陽能熱水系統 時其管線布置應做到走向合理,不影響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觀。 3.5.4  應將太陽能集熱器附件設置用于清潔集熱器的給水點。   3.5.5  設備間內應設置給水點和排水地漏。

         

         

         

        4  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應用

         

         

         

        4.1  系統設

         

        4.1.1  一般規定

        1  太陽能熱水系統及其選用的部件產品應符合國家現行標 準的要求。

        2  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宜納入建筑給水排水設計,  并符 現行有關規程的要求。

        3  太陽能熱水系統宜配置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系統所提供 活熱水應符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 相關規 定。暫不具備條件時,  可按用戶的要求季節性提供生活熱水, 應預留擴容條件。

        4.1.2  系統分類與選擇

        1    太陽能熱水系統按供熱水范圍可分為下列三種系統

        1) 集中供熱水系統;

        2) —分散供熱水系統;

        3) 分散供熱水系統。

        2    太陽能熱水系統按系統運行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系統:

        1)  自然循環系統;

        2) 強制循環系統;

        3) 直流式系統。

         

         

         

        3    太陽能熱水系統按生活熱水與集熱器內傳熱工質的關 系可分為下列兩種系統:

        1) 直接系統;

        2) 間接系統。

        4  太陽能熱水系統按輔助能源設備安裝位置可分為下列兩 種系統:

        1)  內置加熱系統;

        2) 外置加熱系統。

        5  太陽能熱水系統按輔助能源啟動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系 統:

        1) 全日自動啟動系統;

        2) 定時自動啟動系統;

        3) 按需手動啟動系統。

        6  系統設計應滿足節水節能、經濟實用、安全簡便、便于 計量的能要求。  并根據建筑規劃設計要求、氣候條件、熱水 使用規律、輔助能源種類及太陽能集熱器和貯熱水箱設置的條 件,按本導則表 4.1.2- 1 選擇太陽能熱水系統。

        4.1.2-1 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選用表

         

         

         

        建筑物類型

        住建筑

        共建筑及其它等

             

             

        中高、

        高層

         

        泳館

        浴室

        集熱與

        集中供熱水系

         

         

         

         

         

                                               

        供熱

        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

        分散供熱水系統

         

        統運 行方式

        然循環系統

        循環系統

        流式系統

        集熱器

        傳熱

        直接系統

         

        接系統

         

         

         

         

         

         

        助能  

        裝位置

        置加熱系統

         

         

        置加熱系統

         

         

         

         

         

         

         

         

         

         

         

         

        助能  

        方式

        全日自動啟動系統

        定時自動啟動系統

         

        按需手動啟動系統

         

         

         

         

         

         

        注:  1  表中"●"為可選用項目,  表中"○"為不宜用項目。

        2  有熱水需求的工業及其它建筑參照上表中公共建筑選用。

        7   系統中熱水用量應符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 的相關規定。 4.1.3  集熱器

        1   集熱器分為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和平板型太陽能集

         

         

         

        熱器兩類。常用的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有三類,  包括全玻 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玻璃— 金屬結構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 和熱管式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

        2   集熱器的選擇應與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要求相匹配。位于 陽臺、墻面等部位的太陽能集熱器,  應滿足安全可靠,  形美 的要求。

        3   系統總集熱器面積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直接系統集熱器總面積可根據用戶的每日用水量和用 度確定,  按下式計算:

        Qw Cw (tend  ti )f

        JT rcd (1 − rL )

        式中 Ac —— 直接系統集熱器總面積,㎡;

        Qw — 日均用水量,  kg;

        Cw   —— 水的定壓比熱容,  kJ/(kg ·);  tend——貯熱水箱內水的設計溫度,℃; ti   ——水的初始溫度,  ℃;

        f  —— 太陽能保證率,  %;根據系統使用期內的太 照、系統經濟性及用戶要求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   40%~60%;

        JT   ——各市集熱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陽輻照 量,  kJ/m2;

        rcd ——太陽能集熱器年平均集熱效率;具體取值應

         

         

         

        集熱器產品的實際測試結果確定;

        7L   —— 管路及貯水箱的熱損失率;根據經驗取值宜 0.20~0.30。

        2)間接系統集熱器總面積按下式計算:

        FR UL  ? Ac

        U?x  ? A?x

        式中   Ac — 直接系統集熱器總面積,  m2;

        AIN間接系統集熱器總面積,  m2;

        FRUL——集熱器總熱損數,  W/( m2  ·℃);  對平板 型集器,  宜取 4 ~ 6 W/( m2 · ℃);  對真空管集熱器,    1 ~ 2W/ (m2 · ℃);具體數值應根據集熱器產品的實 測試結果而定;

        Uhx   ——換熱器傳熱系數,  W/( m2  · ℃); Ahx      ——換熱器換熱面積,  m2。

        4    集熱器總面積有下列情況,可按式 4.1.3-3 進行補償,

        償面積不得超過本條款第 3 條計算結果的一倍:

        1) 集熱器向受條件限制,  南偏東、南偏西或向東、向西 ;

        2) 集熱器在坡屋面上受條件限制,傾角與本條款第 4 條規 定偏差較大時。

        AB  = Ac /RS                                                        (4.1.3 - 3)

        式中:  AB——補償后的太陽能集熱器總面積(m2);

         

         

         

        Ac—— 按最佳安裝角度計算的太陽能集熱器總 (m2);

        RS——太陽能集熱器補償面積比(無量綱)。

        當按式 4.1.3-3 條計算得到的系統集熱器總面積,  在大于建 筑圍護結構允許安裝集熱器的表面積時,  可按圍護結構表面 容許面積確定集熱器總面積。

        5    集熱器傾角應與當地緯度一致。如系統側重在夏季使用, 其傾角宜為當地緯度減 10°;如系統側重在冬季使用, 其傾角宜   當地緯度加 10°;全玻璃真空管東西向水平放置的集熱器傾角   適當減少。

        6    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平屋面上時,  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對朝向為正南、南偏東或南偏西不大于 30°的建筑,   可朝南設置,  或與建筑同向設置;

        2) 對朝向南偏東或南偏西大于 30°建筑,  集熱器宜朝南 、南偏東或南偏西小于 30°設置;

        3) 對受條件限制, 集熱器不能朝南設置的建筑, 可朝南 東、南偏西或朝東、朝西設置;

        4) 特殊設計水平放置的集熱器可不受朝向限制;

        5) 集熱器應便于拆裝移動;

        6) 集熱器的耐壓要求應與系統的工作壓力相匹配;

        7) 集熱器與遮光物或集熱器前后排間的最小距離可按下 式計算:

         

         

         

         

        D = H . ctgaS                                                      (4.1.3 – 4)

         D—— 集熱器與遮光物或集熱器前后排間的最小距 (m);

        H —— 遮光物最高點與集熱器最低點的垂直距離

        (m);

        aS —— 太高度角(°),  各市的具體值可參照附錄 A。對季節性使用的系統,宜取當地春秋分正午  12   陽高度角; 對全年性使用的系統,  宜取當地冬至日正午 12 時的太陽高度角。

        8) 熱器可通過并聯、串聯和串并聯等方式連接成集熱器 ,  并符合下列要求:  對自然循環系統,  集熱器組中集熱 器的連接宜采用并聯。平板型集熱器的每排并聯數目不 超過 16 個;  在同一斜面上多層布置東西向放置的全玻璃 真空管集器,  串聯的集熱器不宜超過 3 (每個集熱器 聯箱長度不 2m ); 對自然循環系統, 每個系統全部集 器的數目不宜超過 24 個。大面積自然循環系統,  可分 為若干個子系統,每個子系統中并聯集熱器數目不宜超過

        24 。

        9) 集熱器之間的連接宜使每個集熱器的傳熱工質流入路  徑與回流路徑的長度相同,并滿足流經單位集熱面積的流 量均衡。太陽能集熱器的單位面積總流量可根據太陽能集 熱器生產企業給出的數值確定。在沒有企業提供相關技術

         

         

         

        參數的情況下,根據不同的系統,  可按表 4.1.3- 1 給出的 范圍取值。

        10)  在平屋面上宜設置集熱器檢修通道。  4.1.3-1 太陽能集熱器的單位總面積流量

         

         

        系統類型

        陽能集熱器的單位總面

        流量[m³/(h ·m2)]

        小型陽能供

        熱水系統

        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

        0.035~0.072

        板型太陽能集熱器

        0.072

        集熱器總面積大于 100m2  的大型太陽能供熱水系統

        0.021~0.060

        板式換熱器間接式太陽能集熱系統

        0.009~0.012

        7  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坡屋面上時,  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坡屋面上的集熱器宜順坡嵌入設置或順坡架空設置;

        2) 作為屋面板的集熱器宜安裝在建筑承重結構上;

        3) 安裝在建筑承重結構上構成建筑坡屋面時,集熱器剛度、 強度、熱工、隔聲、承載、錨固和防護功能宜符合對應建   筑材料的產品質量要求。

        8  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陽臺上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對朝南、南偏東、南偏西的陽臺,  集熱器可設置在陽臺 ;

        2) 設置在陽臺上的集熱器應有傾角,可設置為 75 置傾角, 安裝時,應適當增加集熱面積;

        3) 構成陽臺欄板的集熱器,  在剛度、強度、高度、錨

         

         

         

        防護功上宜滿足建筑設計要求。

        9  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墻面上時,  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集熱器可設置在南偏東、偏西的墻面上或直接構成建筑 墻面;

        2) 集熱器可設置在朝南、南偏東、南偏西的墻面支架上, 成建筑遮陽構件;

        3) 構成建筑墻面和建筑遮陽部件的集熱器,其剛度、強度、 工、隔音、錨固和防護功能應符合圍護結構設計要求。

        4.1.4  貯熱水箱

        1    貯熱水箱的容積按下列方法確定:

        1) 根據太陽能集熱器的供熱能力和運行規律等多種規律 及熱水小時變化曲線確定貯熱水箱的容積,并應綜合考 輔助加熱裝置加熱時段和能力等多種因素;缺乏相關數 時可按式 4.1.4- 1 計算。

        2) 式太陽能熱水系統貯熱水箱容積可按式 4.1.4- 1  

        V = (50~70) . A                                 (4.1.4 – 1)

        式中  V——貯熱水箱的有效容積(L);

        A 集熱器總面積(m2), 直接加熱系統為 Ac,  間接 加熱系統為 Ain。

        3) 間接系統太陽能集熱器產生的熱量用于容積式水加熱 器或熱水箱時,貯水箱的貯熱量應符合表4.1.4- 1 的要求。

         

         

         

         

         

         

        4.1.4-1 貯水箱的貯熱量

         

         

        熱設備

         95 ℃以上高溫水為熱媒

        ≤95 ℃高溫水為熱媒

        公共建筑

        住建筑

        公共建筑

        住建筑

        容積式水加熱

        器或加熱水箱

         

        30minQh

         

        45minQh

         

        60minQh

         

        90minQh

         Qh 為設計小時耗熱量(W)。

        2    分散、集中分散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貯熱水箱形式需按 下列要求選擇:

        1) 按布置形式分有臥式和立式,容積較小的宜選立式;

        2) 按安裝方式分有壁掛式和落地式,容積較小的宜選壁 ;

        3) 室內和陽臺布置的太陽能貯熱水箱宜選承壓式。

        3  貯熱水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貯水箱應符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 規定;

        2) 貯水箱宜使用毒、耐腐蝕的材料制造,  水箱剛度、強 度和耐、耐壓、耐溫應滿足系統設計要求,  并采取保溫 措施;

        3) 不大于 0.6m³的貯熱水箱保溫性能應滿足國家現行標準 《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 GB/T  19141  的規定,  0.6m³的貯熱水箱保溫性能應滿足國家現行標準《太

         

         

         

        陽能熱水系統性能評定規范》 GB/T 20095 的規定:

        4)  內置輔助加熱設備的承壓貯水箱上宜設溫度表、安全閥 壓力溫度安全閥;

        5) 式貯熱水箱宜滿足承壓要求, 并設置進出水管、泄水 管、壓力溫度安全閥以及水溫指示等裝置;大于 0.6m³ 熱水箱應設置壓力表;  開式貯熱水箱宜設置進出水管、 溢流管、泄水管、通氣管、水位控制以及水溫指示等裝置;

        6) 貯熱箱的布置形式和進出水管布置,不得產生水流短 路,  并保證貯熱水箱內具有平緩的水溫梯度, 充分利用水 箱的儲熱容積。

        4  貯熱水箱的設置需考慮下列要求:

        1) 分離式系統的貯熱水箱可設置在建筑設備間內,也可以 根據具體設計要求設置在建筑屋面、平臺、陽臺、廚房 下室;

        2) 設置在設備間中的貯水箱,一側宜有凈寬不小于 0.7m 的通道,  前端應留有能更換輔助加熱裝置的位;

        3) 設置設備間的貯水箱,上部附件最高點至建筑結構最 低點凈空,宜滿足檢修需要且不得小于 0.2m。

        5    在使用平板型集熱器的自然循環系統中, 貯水箱的下循

        管應比集熱器的上循環管高 0.3m 以上。

        6    公共建筑貯熱水箱宜采用兩水箱系統。

        4.1.5 水泵及管道

         

         

         

        1    集熱器與貯熱水箱分開設置的太陽能熱水系統, 在自然 環不能保證集熱效果的前提下宜設置集熱循環泵,  循環泵應 熱工質有很好的相容性。

        2  集熱循環泵的流量、揚程、溫度、壓力等各項性能指標 宜與太陽能熱水系統相匹配, 并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3  熱循環泵的流量可按下式計算:

        Gs  = g × A                                       (4.1.5– 1)

         Gs—— 集熱循環泵流量(m3/h);

        g—— 太陽能集熱器的單位總面積流量[m3/(h·m2)]; A——太陽能集熱器總面積(m2)。

        單位總面積流量 g 的具體數值與太陽能集熱器特性和用途有關,應由太陽能集 熱器生產廠家給出。無相關技術參數的情況下,  可參考本導則表 4.1.3-1 的規定。

        4  集熱循環泵的揚程可按照太陽能集熱系統管路最不利環 的水力計算確定。

        1) 開太陽能集熱系統循環泵揚程計算:

        Hx  = hp  + hj  + hz  + hf                                        (4.1.5– 2)

        2) 閉式太陽能集熱系統循環泵揚程計算

        Hx  = (hp  + hj  + he  + hf ) . Kf                               (4.1.5– 3)

         Hx —— 循環水泵的揚程(kPa);

        hp— 集熱系統循環管道的沿程與局部阻力損失(kPa); hj— 循環流量流經集熱器的阻力損失(kPa);

         

         

         

         

        hz—— 集器頂與貯熱水箱最低水位之間的幾何高差(kPa); hf 附加阻力(kPa);

        he—— 循環流量流經換熱設備的阻力損失(kPa);

         

        Kf—— 常用傳熱介質的附加阻力修正系數。

        注:  1  附加阻力 hf 宜取 20~50kPa;

        2  常用傳熱介質的附加阻力修正系數 Kf 見下表:

        4.1.5-1 常用傳熱介質的附加阻力修正系數表

         

        濃度(%)

        溫度( ℃ )

        力修正系數

        -

        5

        1.00

         

        乙二醇水溶液

        25

        5

        1.22

        30

        5

        1.26

        5  集熱循環泵的啟閉宜符合下列要求:

        1 ) 直流式太陽能集熱系統,  宜采用定溫控制,  即通過集 內部的水溫來控制泵的啟閉;

        2 )  強制循環太陽能集熱系統,  宜采用溫差控制,  按太陽 集熱器出口的水溫與貯熱水箱下部水溫的溫度差來控 的啟閉, 開啟溫差宜為 5 ~10℃, 停止溫差宜為 2  ~3 ℃。

        6  集熱循環泵宜靠近貯熱水箱設置,不應與有安靜要求的

        、書房等房間貼鄰安裝。水泵應采用低噪音機組并有防噪

         

         

         

         

        措施。

        7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路設計應采取可靠的防凍、防超溫、 防超壓措施。集熱循環泵的吸水管上宜設過濾器、閥門,   出水 管上應設閥門、止回閥,  閉式系統應加裝壓力表。在強制循

        系統的管路上,  應設有防止傳熱工質夜間倒流散熱的單向閥;

        8  安裝在室外的集熱循環泵,宜采用全封閉型或設有防 水泵,并采取冬季防凍措施。

        9  水泵基座的尺寸宜比機組大 100~150mm,  高度宜高出地 100~150mm。

        10   熱循環泵應滿足《風機、壓縮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 規范》GB  50275 相關規定,且留有不小于 600mm 的檢修 間。

        11   太陽能熱水系統采用的管材和管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 準《建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 和現行有關產品標準的要求。 路管材的工作壓力和工作溫度宜高于太陽能熱水系統允許的 作壓力和工作溫度。

        12   貯水箱和集熱器的相對位置應使集熱管路盡可能短。

        13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線宜有組織布置,做到安全、隱蔽、 檢修。新建工程豎向管線宜布置在豎向管道井中,  在既有 建筑上增設或改造太陽能熱水系統,  應做到走向合理,  影響 建筑實用功能及外觀。

         

         

         

        14   系統的循環管路和取熱水管路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 ) 集熱器循環管路宜有 0.3%~0.5% 的坡度;

        2 ) 在自然循環系統中,  宜使循環管路朝貯水箱方向在向 坡度,  不得有反坡;

        3 ) 在有水回流的防凍系統中,  管路的坡度應使系統中的 水自動回流,不應積存;

        4 ) 在循環管路中,  易發生氣塞的位置應設有吸氣閥;    采用防凍液作為傳熱工質時,  宜使用手動排氣閥。需要排 空和防凍流的系統應設有吸氣閥;在系統各回路及系統 要防凍排空部分的管路的最低點及易積存的位置應設 排空閥;

        5 )  間接系統的循環管路的上宜設膨脹箱。閉式間接系 的循環管路還應設有壓力安全閥和壓力表,不應設有單向 和其他可關閉的閥門;

        6 )  當集熱器陣列多為排或多層集熱器組并聯時,  每排或 每層集熱器組的進出 口管道,宜設輔助閥門;                  7 )在自然循環和強制循環系統中宜采用頂水法獲取熱水。 浮球閥可直接安裝在貯水箱中,  也可安裝在小補水箱中;

        8 ) 設在貯水箱中的浮球閥宜采用金屬或耐溫高于  100  的其他材質浮球,    浮球閥的通徑應能滿足取水流量的要 ;

        9 )各種取熱水管路系統宜按 1.0m/s 的設計流速選取管徑。

         

         

         

        15   太陽能熱水系統中安裝于室外的管道以及室內熱水供 回水管道宜做保溫處理。

        4.1.6 輔助加熱系統

        1  太陽能熱水系統宜配設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結合本區 資源況及項目具體條件,  可采用市政熱力、燃氣、空氣源熱 源或其可利用能源形式作為輔助能源。  應在比較技術經濟后 選擇輔助能源,優先利用工業余熱、廢熱。

        2  輔助能源的加熱能力配備可按不計太陽能集熱器的供熱 的常規熱水系統計算,  具體選型應按照《建筑給水排水設 計規范》 GB 50015 中有關條款執行。

        3  能源可直接加熱,  也可通過熱交換器間接加熱貯熱

        水箱中的水。輔助加熱系統應采取保證使用安全的技術措施。

        4  分散、集中分散太陽能熱水系統宜采用空氣源作為輔 助熱源。

        5  用電輔助加熱的設備,  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家用和 類似用電器的安全 貯水式電熱水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12 的規定;  采用燃油、燃氣作為輔助加熱時,  宜按相關的專業規 取防火、防油、防氣污染的技術措施。

        6  場所的集中熱水供應系統,  宜配置備用輔助熱源加 設備。

        7  自動控制的集中太陽能熱水系統,  貯熱水箱內的水 溫在設定時間內低于系統設定溫度時,  輔助加熱系統自動

         

         

         

        行加熱,達到設定溫度時自動關閉,停止加熱。

        4.1.7 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

        1  針對不同筑,  宜根據不同的供水要求和條件選用合理 的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不同建筑類型熱水系統組 選型應按表 4.1.7- 1 確定。

        4.1.7-1 熱水系統組合選型

         

         

         

        建筑物類型

        統選擇

        住建筑

        共建筑

         

         

         

         

         

         

        高層

         

         

         

         宿舍

         

         

         

         

         

         

         

         

        熱器與

        泵連接

        方式

        膨式

         

        -

         

        -

         

        -

         

        并聯式

         

         

        -

         

         

         

         

         

         

         

         

        "  表示建議選用,"- "表示不建議選用。

        2  直膨式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的輸入電功率可根 熱泵的性能系數和系統平均小時數供熱量確定。

        Qg            

        P = 1000 ×

         P— 熱泵的輸入功率( kW )

        Qg 系統平均小時供熱量(MJ/h)

        C0Pd — 直膨式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性能 系數,  為制熱量與熱泵裝置消耗功率之比,  無量綱??紤]全年

         

         

         

        使宜取 5.0,  冬季使用宜取 3.5。

        3  并聯式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的輸入電功率可根 泵的性能系數、系統平均小時供熱量以及太陽能保證率確

        。

        P = 1000 ×  × (1 − f)                                  (4.1.7– 2)

        式中:  P熱泵的輸入功率( kW )

        Qg 系統平均小時供熱量(MJ/h)

        C0Pa— 并聯式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性能系 數,  為制熱量與熱泵裝置消耗功率之比,  無量綱??紤]全年使 用宜取 4.0,  冬季使用宜取 2.8。

        f 太陽能保證率,  無量綱,  宜取 45%。

        4.1.8 防過熱與防凍

        1  太陽能熱水系統應根據用戶的用熱規律進行規劃設計,

        系統特點、設計條件等采取可靠的防過熱、防凍措施。

        2  家用閉式貯熱水箱的上限溫度不應超過 75℃,集中供熱 水系統的貯熱水箱的溫度不應超過 90℃。超過設定上限溫度時, 循環系統應有防止熱量繼續進入貯熱水箱的措施。水箱出 熱水應有止溫度超過 60 ℃的措施。閉式貯熱水箱應設置防止 極限溫度 99℃和額定壓力的安全泄壓閥。

        3  強制循環集熱系統應有集熱器過熱排放措施。

        4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防凍措施應按以下排列順序選用:

         

         

         

        1) 采用自動控制系統實現防凍循環;

        2) 采用防凍液作為傳熱工質;

        3) 采用集熱循環系統存水自動排空措施。

        4.1.9 電氣與自動控制系統

        1  太陽能熱系統應設控制系統,  控制功能及控制方式的

        確定應綜合考慮集熱器種類、系統形式和具體的使用要求。

        2  大型公共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納入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3  系統運行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強制循環系統應采用溫差控制;

        2) 直流式系統應采用定溫控制;

        3) 直流式系統的溫控器應有水滿自鎖功能;

        4) 集熱器用傳感器應能承受集熱器的最高空曬溫度,精 ±2C;貯水箱用傳感器應能承受 100C,精度為±2C;

        5) 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供應熱水時應有自動停止輔助加 的功能。

        4  智能化控制系統應具備下列功能

        1) 顯示集熱系統循環泵的工作狀況,控制集熱循環泵的啟 ;

        2) 顯示貯熱水箱的溫度;

        3) 在非承壓式系統中顯示貯熱水箱的水位;

        4)  輔助加熱設備按設定程序進行啟、停自動控制, 并具備 動控制裝置;

         

         

         

        5) 集中熱水供應系統需記錄熱水用水量、溫度和壓力等參 。

        5  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和分戶熱水供應系統的用水量較大者 機械循環系統,循環泵的啟閉應采用定時或定溫循環。

        6  輔助加熱設備宜根據貯熱水箱內的水溫及熱水供水溫度 之間設定的溫差,按用戶需求實行分時、定溫或變溫自動控制。

        7  輔助熱源的啟停方式應根據用戶對熱水供應質量、用 時間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并應參考下列規定:

        1) 分散熱水供應系統,宜采用手動啟動或定時自動啟動方 ;

        2) 定時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宜采用定時自動啟動或手動 方式;

        3) 全日制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宜采用全日自動啟動方式。

         

        4.2  系統施工和安

         

        4.2.1 一般規定

        1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應符合《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 及驗收技術規范》 GB/T 18713 的相關規定和設計要求。

        2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   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和設計修改應有原設計   出具的設計修改文件或經原設計單位簽字認可的書面文件。

         

         

         

        3  工程安裝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有合格、完整的太陽能系統施工圖等設計文件, 并由具 備資質的承包商根據原設計文件進行深化設計;深化設 件應經原設計單位認可;

        2) 既有建筑應有經設計單位復核或經法定檢測機構鑒 合格文件。

        3) 有合格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施工方案;

        4) 施工條件、環境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5) 建筑工程施工進度、水、電和其它配合條件能滿足要求;

        6) 預留基、孔洞、管井、預埋件和設施應符合設計圖紙 求,并已驗收合格;

        4  進場安裝的太陽能熱水應符合設計要求,  構成系統的

        、配件、管材、附件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5  工安裝時不得損壞建筑的結構和外部裝修,  不得損壞 防水、保溫、消防設備和其它附屬設施。

        6  安裝時應與其它工種密切配合,  相互保護已經完工 工程產品。

        7  工程的安裝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施工、管理 檢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具備相應的資格。

        4.2.2 支架和基座

        1  太陽能熱水系統中的支架和基座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 結構支架和基座的焊接應符合《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

         

         

         

        范》 GB 50250 的規定。

        2  基座的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施工時應與建筑主體結 固連接。

        3  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準確埋入,  并與結構層 中的鋼筋相連;有預埋件的基座應采用 C20 細石混凝土振搗 實,不得有空隙。

        4  基座的表面應平整,  其位置、規格、尺寸、頂面標高 設計要求,  允許偏差值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 收規范》GB 50204 的相關規定, 其中高度允許誤差±20mm, 埋件中心距誤差±2mm。

        5  座防水層宜與屋面防水層同時施工,  并與屋面防水層 封閉的整體,  基座的防水節點處理應符合《屋面工程質量 規范》GB 50207 的規定。

        6  鋼基座及混凝土基座頂面的預埋件應在太陽能熱水系統 裝前涂防腐涂料或采取防腐措施,  并對外露部分進行妥善保 。

        7  施工完成并做好屋面的防水保溫后,  不得再在屋面 上鑿孔打洞。

        8  支架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基座上或焊接在基座的預埋件

        ,保證位置準確,角度一致,且與主體結構固定牢靠。

        9  采用后置錨栓與支架基座或主體結構連接時,  錨栓 的數量、直徑、抗拉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并進行抗拉承載

         

         

         

        力現場檢測。

        10  根據現場情況,  支架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抗風措施。

        11  所有鋼結構支架不得放置在長期積水的部位; 放置在屋 上的鋼結構支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  GB  50207  的規定。支架擱置部位應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 確保排水通暢。

        12  鋼結構支架焊接完畢后應做防腐處理。防腐施工應符合 家現行標準《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24 規定。

        13  支承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鋼結構支架和金屬管路系統 與建物防雷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4.2.3 集熱器

        1  太陽能熱系統循環管路應先進行預安裝,  符合安裝要 后再進行緊固。

        2  太陽能集熱器朝向、傾角及其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使用羅盤儀定位。安裝時傾角允許偏差為±,  朝向允許偏差 ±。

        3  器被安裝在建筑屋面上時,  周邊應按設計要求留有

        寬度不小于 600mm 的檢修通道。

        4  前后排集熱器之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安裝允許 ±30mm。

        5  安裝集熱器時,  應采用不透明的物件進行遮蓋,  系統調

         

         

         

        試時除遮蓋物。

        6  集熱器之間的連接應采取柔性補償措施。連接件應便于 和更換,  并能吸收和抵御由于系統和氣候變化產生的應力 。連接管應有保溫隔熱措施,  保溫隔熱層外應有耐候防護 。

        7  嵌入屋面安裝的集熱器與周邊屋面交接處應做好防水 施。

        8  集熱器之間連接管的保溫應在檢漏試驗合格后進行。保 材料及其厚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 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185 的規定。

        9  建筑物上的太陽能集熱器在安裝時應規則有序、排列整 。太陽能熱水系統配備的輸水管和電器、電纜線應與建筑物 其他管線統籌安排、同步施工,   同時應滿足安全隱蔽、集中 置,便于安裝,維護方便的要求。

        4.2.4 貯熱水箱

        1  集中太陽能熱水系統貯熱水箱應放置在基座或支架上, 水箱基座或支架宜設置隔熱墊片,  以保證良好的隔熱效果和避 橋散熱。室外放置時,應具備安全可靠的連接措施。

        2  集中太陽能熱水系統貯熱水箱上方及周圍應留有符合設 要求的安裝、檢修空間;  貯熱水箱周圍應易于排水,  水箱排 水時不應積水。

        3  鋼板焊接的貯熱水箱內、外壁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腐

         

         

         

        ,  水箱內壁的防腐處理應衛生、無毒、無味、并能長期承受 水的浸泡。

        4  室外金屬水箱應設置防雷保護措施并符合相應的設計要 。

        5  貯熱水箱的接地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 《電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69 的規 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貯熱水箱的接地可利用與大地有可靠連接的建筑物金 屬結構作為自然接地體;

        2) 地裝置應采用鋼材,接地裝置的導體截面積應符合設 要求;

        3) 與接地體的連接應采用焊接, 焊接必須牢固無虛焊,  水箱上的接地體應采用鍍鋅螺栓或銅螺栓連接。

        6  貯熱水箱內膽應進行檢漏試驗,  檢漏合格后才能進 溫施工;  閉式貯熱水箱內膽保溫前應做承壓試驗。貯熱水 保溫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質 量驗收規范》 GB 50185 的規定。

        7  現場不具備搬運及吊裝條件時,  貯熱水箱可現場制 。

        8  貯熱水箱上的壓力表、溫度計應安裝在便于觀察的地, 閥應安裝在水箱最高處,  放空閥應安裝在水箱最低處且容 易操作的地方。

         

         

         

        4.2.5 管線及管路

        1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線、管路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建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42 的相 關規定。

        2  水泵應按照廠家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安裝,  并應符合 行國標準《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75 的相規定。水泵周圍宜留有檢修空間,并做好接地保護。

        3  在室外的水泵宜采取遮陽、防水措施,  冬季應做好 防凍保護措施。

        4  水泵、電磁閥、閥門的安裝方向應正確,以便于更換。

        5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路較長時宜安裝補償器,  補償器 形式、規格、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并按有關規定進行預拉伸。

        6  明裝管路成排安裝時,  直線部分宜互相平行,  彎曲部分 半徑宜一致。

        7  安裝的管路宜有適當的坡度,  排空系統不得有反坡

        在;管路的坡向及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8  承壓管路和設備宜做水壓試驗;  非承壓管路和設備宜做 水試驗。

        9  太陽能熱水系統管線及管路的保溫、隔熱措施宜在系統 試驗合后進行,  管線及管路的保溫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工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GB 50185 的相 關規定。

         

         

         

        10  電纜、電線應盡量采用整料,不得管內續接。

        11  系統連接導線的接頭宜鍍錫。截面大于 6mm2 的股導線 宜加裝銅接頭(銅鼻),  截面小于 6mm2 的單芯導線在打接頭 連接時,  線頭彎曲與緊固螺絲方向一致,  每個接線端最多允許 根芯線,且兩根芯線間應加墊片,所有接線螺絲均需擰緊。 4.2.6 輔助加熱設備

        1  太陽能熱水系統輔助電源設施的安裝應符合具體設計 求和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 的規定。

        2  電加熱裝置的型號、規格及其參數、安裝位置均應符合 計要求。

        3  電加熱系統宜安裝在貯熱水箱的中下部,  與水箱的 接觸部分不得有熱水滲出。電熱管的接線柱,應采取防雨措施。

        4  電鍋爐、電熱管的安裝應符合相關規程的規定,  并注意

        下幾點:

        1) 電鍋爐、電熱管應按設計或產品要求設置安全可靠的接 措施;

        2) 鍋爐、電熱管宜有符合設計或產品要求的過熱安全保 護措施,  以防止熱水溫度過高和出現無水烘干現象;

        3) 無壓力安全措施裝置時,電鍋爐的熱水出口不得裝設閥 門,以壓力過高發生事故;

        4) 鍋爐、電熱管宜有電源開關指示燈、水溫指示等裝置。

         

         

         

        5  供熱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 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 的相關規定。 4.2.7 水壓試驗與沖洗

        1  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完畢后,  在設備和管道保溫之前, 應進行水壓試驗。

        2  各種承壓管路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  試驗壓力應 設計要求。非承壓管路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當設計未 注明時,  水壓試驗和灌水試驗,  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 的相關規定行。

        3  系統水壓試驗合格后,  應對系統進行沖洗,  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

        4  環境溫度低于 0℃進行水壓試驗時,應采取可靠的防凍措 施;太陽能熱水系統處于空曬、悶曬等情況下進行水壓試驗時, 應采取可靠的防高溫措施。

         

        4.3  系統調

         

        4.3.1 一般規定

        系統投入使用前應進行系統調試,  系統調試應包括設備 機或部件調試和系統聯動調試。具備使用條件時,  系統調試應 在竣工驗收階段進行;  不具備使用條件時,  經建設單位同意, 可延期進行。

         

         

         

        4.3.2 設備單機或部件調試

        1 設備單機或部件調試應包括水泵、閥門、電磁閥、電氣及 控制設備、監控顯示設備、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等調試。調 試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檢查水泵安裝方向。在設計負荷下連續運轉 2h,水泵 應工作正常,  無滲漏、無異常振動和聲響,  電機電流和 超過額定值,  溫度在正常范圍內;

        2) 檢查電磁閥安裝方向。電磁閥的安裝應確